法律分析:一、母公司合并子公司的条件
1、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本案中在吸收合并前,母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议、子公司被吸收合并前作出同意被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定);
2、合并公司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加盖合并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并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
(2)合并形式;
(3)合并后公司的名称;
(4)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签约日期、地点;
(7)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
二、子公司的概念是什么
1、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2、子公司是由母公司管理的,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并的时候,是子公司被母公司吸收,即是将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吊销,将两个公司的注册资金进行合并,并且提出申请还有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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