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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不予受理的规定

来源:才杰教育

法律分析:当事人并非案涉房屋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作建造或者购买的“小产权房”,并未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无权获得相应赔偿,也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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